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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文暉
  近日,北京消費者溫女士向消費者協會反映,她的家人參加某旅行社組團到香港旅游。其間,導游帶著游客購買首飾用品。經店員和導游推薦,老人選中一款首飾,並將所需現金交付給了導游,導游主動代為交款取貨。老人回到北京後,溫女士發現那款首飾品質相對較差、價格明顯偏高,並對現金消費變成了刷卡支付的情況產生了疑問。於是,溫女士與香港的商家協商退貨。商家表示,由於購買首飾時是導游刷卡付款的,貨款只能退回到導游的銀行卡裡。溫女士電話聯繫導游,被告知首飾必須先寄給他,等他下次帶團到香港後再辦理退貨,貨款回到卡裡後再轉給溫女士的家人。之後,溫女士在網上查到已有多名游客投訴過該導游帶隊購物的問題,不再相信導游的口頭承諾,希望他出具一個書面承諾,導游拒不同意。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出境旅游的隊伍。在旅游地購買當地土特產或高檔奢侈品成為一些人參加出境旅游的重要內容。根據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消費者境外旅游投訴情況,質量無保證、高價購物、退換貨難成為出境旅游購物的主要問題。春節臨近,一些消費者已躍躍欲試,打算在參加境外旅游過程中購物消費。1月21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佈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出境旅游購物時要“六註意”:
  參團須防低價游。新旅游法嚴禁“零負團費”組團旅游。消費者在參團時切勿只考慮價格因素,還要從旅行社資質、消費者評價等多方面進行考量。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明確團費所包含的項目、具體行程安排以及購物次數、自理費用項目等內容,不要輕信旅游從業人員的低價團費宣傳。
  旅游購物需謹慎。通常,旅游地所售商品的價格並不低,有的甚至遠遠高出市場售價。在境外旅游購物時,對於導游的勸導、商家的宣傳和口頭承諾,消費者要保持應有的警惕。在購買貴重物品前,消費者事先要做好功課,充分瞭解產品特性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衝動消費。購物後,還要主動索取購物憑證,做好提前防範,以便事後維權。
  購物超額要補關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消費者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用品,總值不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入境時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因此,消費者在境外旅游購物時,既要遵守當地的有關規定,也要參考入境免稅限額,儘量在限額內消費。如果超出限額,需要在入境時如實申報並補交相應的關稅。相關信息,消費者可以在海關網或撥打海關服務熱線12360查詢。
  境外消費勿忘退稅。一些國家和地區為鼓勵境外游客消費,對在退稅定點商店購買的隨身攜運出境的物品實行退稅政策。目前,包括歐盟主要成員國、澳大利亞、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很多國家都實行了這一制度。消費者在境外標有“Global Blue Tax Free Shopping”(環球藍聯退稅購物)的商店購物後,切記按照相關程序及時辦理退稅。
  導游代購須謹慎。在境外旅游購物時,消費者要儘量親自參與購物的全過程,不要輕易委托導游或他人代理購物,確需導游代購時也要主動索要購物憑證。因代購涉及環節較多,消費者一旦發現產品價不符實、質量缺陷等問題,需要導游協助辦理修、退、換貨時,往往費時費力。謹防個別導游通過代理購物的方式推薦質次價高的商品。
  權益受損依法維權。境外旅游購物過程中,消費者如發現商家或導游存在強買強賣、欺詐消費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時,要及時收集權益受損的相關證據,避免正面衝突,依法主動維權。必要時,請求我國駐外機構協助,或在回國後立即向國家旅游局或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反映。  (原標題:出境旅游購物“六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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